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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珠体育国家体育总局社会指导中心

类别: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:2023-11-25 21:15:19 浏览:

 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,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、福建省体育局、中国钓鱼运动协会、莆田市人民政府定于2015年9月19日至20日在福建省莆田市南日岛海域举行2015年“佳通杯”海峡两岸海钓(矶钓)邀请赛暨全国海钓(矶钓)锦标赛。

  2015年“佳通杯”海峡两岸海钓(矶钓)邀请赛暨全国海钓(矶钓)锦标赛竞赛规程

  央视五套、湖南快乐垂钓频道、全国体育联播平台(含7家卫视:东方卫视、山东卫视、江苏卫视、辽宁卫视、湖北卫视、新疆卫视、江西卫视、内蒙古卫视)、四海钓鱼频道、《中国钓鱼》杂志、《户外钓鱼》杂志、《钓具博览》杂志、《钓鱼人》杂志、《海峡钓鱼》杂志、《时尚钓鱼》杂志、福建电视台、福建日报、海峡都市报、海峡体育、湄洲日报、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

  1.本次比赛全部采用浮游矶钓法,二天二轮抽签轮赛办法,每天一场,每场4--6小时,共计2天。

  3.比赛采用抽签轮赛方式,所有选手均由抽签决定赛区、钓位和上礁顺序,每个钓位之间至少距离15米以上。

  4.为保证赛事公平公正,打窝料由大会提供,配给每位运动员每场饵料:2砖4粉;钓饵:自备(使用自备钓饵的重量不得超过1.5kg)。如发现违规增加使用量者取消比赛资格;打窝桶:自备。

  5.绿色环保,文明钓鱼,生活垃圾要随身带回。25厘米以内(鱼唇至鱼尾直线长度)的对象鱼获,以及125克以内的斑类等鱼种必须现场放生,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,违者取消比赛成绩乃至取消比赛资格和团体成绩。

  6.运动员参赛时必须身着有正式生产许可证的救生衣和防滑鞋,否则谢绝参赛。

  7.运动员所钓获的有效鱼,必须在比赛结束上船时,交与裁判员装袋签字封存,其它方式一律无效。

  1.个人总成绩按两天分区所得积分之和计算(采用倒积分制,成绩优者得1分,次者得2分,以此类推)。得分少者名次列前。如相等,则按单场得分少者名次列前,如再相等,则以个人总重量评定,重量多者名次列前,以此类推。

  2.团体总成绩按全队得分之和计算,少者列前。如相等,则按单人总分,得分少者名次列前,以此类推。

  3.对象鱼(鲷类)单尾重量按每个人两天中所钓获对象鱼(鲷类)中最重一尾计算,排列名次。

  4.非对象鱼(综合类)单尾重量按每个人两天中所钓获非对象鱼(综合类)中最重一尾计算。

  十三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(竞赛奖金金额总计人民币 8万元)具体奖项、奖金分配如下:

  1.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经中国钓鱼运动协会注册的运动员,填好报名单后,经省级主管部门盖章后,传真至。

  参赛运动员如持有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发放的积分卡请务必携带。初参赛运动员报名时可申请办理(100元/卡)。

  2.每个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实名制报名,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移动电线周岁的人员不得报名。

  2015年9月18日早8:00下午16:00为运动员、参赛嘉宾、新闻媒体、工作人员报到日,提前报到者费用自理,逾期逾时不予接受报到。

  注:所有参赛嘉宾、裁判员、运动员、新闻媒体、工作人员在石城码头报到处集中后,统一安排。

  8.如需订返程票,必须于2015年9月18日报到时,填好返程预订单,交于报到处。

 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将从全国选派仲裁委员、总裁判长、副总裁判长、分区裁判长、编排记录裁判。其他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及船长等由承办方选派。

 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,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,鉴于海钓竞技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的意外危险,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;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,风险自负,敬请所有参赛人员提前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。

  如遇气候及不可抗因数的影响,为保证选手生命安全.组委会有权使用备用钓场或取消赛事。

  二、运动员在比赛期间,必须严格按照规定,穿着救生衣与海龙珠体育钓防滑鞋和专用手套,带好防晒、防虫用具及药品,赛前必须配合裁判员对钓具的检查。比赛时,未经裁判员同意,运动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接近其他人员及船只。

  三、参赛运动员不得私自更换钓位,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动性进入水体。比赛中,如需离开钓位,必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;发生突发情况(如危及安全的大风浪,运动员突发病等)时,当值裁判员有权发出停钓口令,并服从大会安排,及时转移抢救,将运动员移到安全地带或救护船上。

  四、同船运动员应按签号从小到大登礁进入相应钓位,比赛开始后,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钓位,否则将处罚3分乃至取消比赛资格。如遇特殊情况,可采用第三条进行调换。

  五、参赛钓具一律自备,允许准备备用竿一支,但不得同时入水。不得使用有毒饵料及毒害鱼类的诱钓物质,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串饵及接受他人的饵料,违者处罚5分或取消比赛资格。

  六、比赛的开始与结束,应以每船第一登礁人上礁时间为准,比赛4-6个小时再以第一登礁人回船时间为结束。

  如发现运动员超时后仍在垂钓,拖延登船时间,经裁判确认后,应取消其当日比赛成绩,一场比赛结束后,运动员必须将本钓位的垃圾清理干净,并带离本钓区。

  八、比赛中不得故意锚鱼、挂鱼,故意造成鱼类伤害。以各种形式故意伤害鱼体者均视为犯规,予以加罚5分处罚。

  十、运动员比赛中,弄虚作假,徇私舞弊,干扰他人比赛,不服从裁决者,无理取闹者,将取消当日比赛成绩或取消全程比赛资格。

  十一、参赛运动员应做到品行端正,文明垂钓,严格遵守赛场管理制度,尊重裁判及工作人员,违者予以警告、罚分,直到取消比赛资格。

  与比赛有关的裁判员、工作人员等,在赛前应认真学习竞赛规程、竞赛规则及裁判法,总裁判长领导裁判组对赛场的水情、鱼情、地形、地貌、钓位的设置、安全工作、逐一检查落实。每一名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及各船船长应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,尽职尽责,确保比赛安全顺利进行。

  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,可在裁决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,申诉应提交意见书及申诉费500元(人民币),胜诉者申诉费全部退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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